就這樣吧,決定了
就讓我這樣吧~ 

Elle說,女生是用來疼的,不是拿來放著不管的
這樣的論點,在認識Anson時,就已經知道了

距離上次說話至今,已經超過48小時未通話
而在往前推算,二次見面的時間,相隔二個星期

是!我是在抱怨

這樣的我們,在朋友眼裡
壓根不算情侶,只屬於是 "伴" 的階段

這樣,為什麼就不直接回到最原始的時候?

你沒有做錯什麼
最多只是把我晾在那,不管我做任何事
而我,也不知現在的你,究意在做什麼?

因為自從上次的談話,你說~
「你喜歡擁有自己獨處的空間,然後也不給對方太多壓力」

但事實,似乎不是我的自我調整就可以
大家都要我多跟你溝通
但,也許是我的自以為吧!

自從上回談的那些 ~ 
彷彿已經變成我不想跟你再說任何想法的藉口了

和你的相處,是開心的
但平常呢?我就像是被你丟在一旁的玩具

努力的告訴自己,再多給你機會和時間
想問,這二個月你適應有我了嗎?
這些日子見面的次數,扣除上課的時間
有超過20次嗎 ??

我可以一個人逛街、一個聽演唱會、一個人看表演
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看電影、一個人做任何事
但是,我還是需要哄的丫 ~
這些,你有試著想過嗎?
還是,我得一一的提醒你?

「個性不合」我不想這個爛理由,畢竟我還是喜歡你

我該幫自己設好停損點嗎?
還是無限次的給你機會?
讓你繼續的把我丟在一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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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喵小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